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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公開係證券市場健全之基石,故發行公司應及時、公正及充分公開財務、業務資訊,供投資人作為決策依據。而資訊揭露與透明度(Disclosure
and
Transparency)亦是經濟合作暨開發組織(OECD)與亞太經合會(APEC)公司治理的原則之一,由市場力量驅使公司重視股東與債權人權益的重要基礎,公司應確保及時與真實的揭露公司所有的重大資訊,在企業定期公開之資訊中,財務報表通常係投資人或股東據以作出決策之重要工具,會計準則是財務報導的主要語言。
資本市場之全球化已是一股不可擋之潮流,鑒於國內許多大型之上市(櫃)公司均已前往國外交易所掛牌交易,或於國外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以募集資金,相關財務資訊之編製及揭露均須符合當地規定;且考量國際間之商業交易日趨頻繁,國內企業設置海外子公司之情形亦漸普遍,國內企業之會計資訊與國際規定一致,將可節省企業編製相關報表之成本,有助於企業之國際化,並利於吸引外資投資國內企業,故為提升全球競爭力,我國應致力於建構與國際接軌的資訊公開制度,並推動會計準則與國際接軌。
◆ | 國際發展狀況 | |||||||||||||||||
一、國際會計準則與美國會計準則
全世界已有115個國家強制或允許採用IF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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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說明 因應全球化時代之來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近年來已陸續參酌國際會計準則(IFRS)研修相關財務會計準則公報,惟邇來國際會計準則已成為全球資本市場之單一準則,直接採用(adoption)國際會計準則亦成為國際資本市場之趨勢,截至目前為止全球計有超過115個國家已要求或計劃要求當地企業直接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編製財務報告。是以審酌國際發展趨勢,為加強國內企業及國際企業間財務報告之比較性,提升我國資本市場之國際競爭力並吸引外資投資國內資本市場,同時降低國內企業赴海外籌資之成本,推動我國企業採用國際會計準則編製財務報告已成為刻不容緩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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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用方式 由會計基金會逐號翻譯國際會計準則(Taiwan-IFRSs)並經一定之覆核程序後發布,作為企業編製財務報告之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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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範圍及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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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計畫 一、翻譯國際會計準則並經一定之覆核程序後發布。 二、分析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可能產生之問題並予以解決。 三、配合修正相關法令規定及監理機制。 四、加強相關宣導及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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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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